院内各部门、单位:
为及时做好我院201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、奖励及总结工作,更好的激励广大教职工参与科研与教研,多出作品、精品,自即日起开始进行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统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范围为我校教职工(包括离退休教职工)在2010年12月1日——2011年11月30日间发表的科研成果。因特殊原因(如学术著作原件未能及时寄达等)未能及时统计的在下一年度给予补算。
二、科研成果登记类别包括:论文(凡我院教工为第一作者并冠我院的校名)、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(凡我院教工为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,并冠我院的校名)、科研获奖等。
三、科研成果以系、部为单位集中报送,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。请各单位、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成果收集、登记及汇总工作。各科研成果汇总表需经系、部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。
四、各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:
①论文复印件1份(留存,应有封面、目录和文章);专著、编著、教材和教参(原件1本留存);获奖证书原件(核后即退)、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(留存);收录或验收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)、专利证书原件(核后即退)、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(留存)。
②成果登记汇总表(见附件1),需签字盖章。电子版发至94796757@qq.com。
五、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25日下午5:00前将上述材料送交科研处,逾期报送的成果此次不予登记,补登时间另行通知。
六、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,联系电话:2777821。
附件一: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
科研处
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